1. 什么是社会保障卡?
答:社会保障卡,全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也可简称为社保卡,是指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规划,省级、地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联合合作商业银行面向个人发行,具有身份凭证、信息记录、自助查询、就医结算、缴费和待遇领取等社会保障应用功能,以及现金存取、转账、消费等金融应用功能的集成电路(IC)卡,是持卡人享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权益的信息载体。社会保障卡主要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并可承载政府其他公共服务事项。
2. 什么人可以申领社会保障卡?
答:在中国境内居住的中国公民,以及在中国境内就业或者参加社会保险的外国人,可按照规定申领和使用社会保障卡。
3. 社会保障卡长什么样?
答:社会保障卡正面包括以下要素:国徽、卡名(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隐蔽磁条。
第二代社会保障卡背面主要包括以下要素:发卡机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合作商业银行)标识、银联标识、持卡人相片、持卡人个人信息、接触式IC芯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机构印章、银行卡卡号、服务电话等要素。第三代社会保障卡增加非接触读卡标识、防伪折光水印。
4. 一代卡、二代卡、三代卡有什么差别?
1999年12月全国首张社会保障卡在上海发行,此阶段为第一代社会保障卡,采用接触式CPU卡芯片,功能从最初支持就医结算,逐步形成“一卡多用、全国通用”的发展格局。2011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中国人民银行联合推进社会保障卡加载金融功能,此阶段为第二代社会保障卡,在一个芯片中实现社会保障和金融双功能。第三代社会保障卡在2017年启动发行,采用双界面、大容量CPU卡芯片,增加数字证书,进一步实现非接触读卡和安全规范用卡。
5、什么是个人社会保障号码?
答:《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第三款规定:“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社会保障号码是公民参加社会保险、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实现社会保险权益衔接的唯一标识,是公民拥有社会保障权益的重要标志。社会保障号码要求全国唯一、终身不变、规则统一。已有公民身份号码的中国公民,社会保障号码采用公民身份号码。没有公民身份号码的港澳台人员、华侨,以及外国人,社会保障号码按照全国统一规则编制。
6、如何申领社会保障卡?
答:申请人可以自行通过社会保障卡服务机构网点或者网上服务平台,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领社会保障卡,或者通过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社会保障卡服务银行提交申领办理资料并代为申领。甘肃省社会保障卡可由参保单位统一申领,也可由参保人个人申领。个人申办社会保障卡可登录“甘肃人社网上办事大厅”进行实名认证注册后,进入“综合服务”社会保障卡申领模块线上办理;也可个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电子照片到省内就近的县级及以上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办理。
7、社会保障卡申领时需提供哪些材料?
答:(1)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护照、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等;(2)当地社会保障卡服务机构要求的其他材料。
8、如何启用、激活社会保障卡?
答:社会保障卡具有社会保障功能和金融功能。其中,社会保障功能在领卡后即可使用;金融功能需持卡人本人持身份证,到联名发卡银行网点办理激活启用后,方可使用。
9、社会保障卡该如何保管和使用?
答:社会保障卡不要与坚硬物品放在一起或接近强磁场。牢记并妥善保管卡密码,不要将密码写在卡片上或与卡片放在一起。在办理业务输入密码前,要注意周边环境,防止他人偷视,更不要将密码告诉他人。不要将卡转借、租借他人使用,以免被盗用,造成个人权益损失。
10、社会保障卡的密码如何修改?
答:社会保障卡的密码分为社会保障应用密码和银行账户应用密码,两个密码相互独立。持卡人应当在领卡后,及时修改初始密码。持卡人可持本人身份证到省内就近的县级及以上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修改社会保障密码,密码遗忘或者连续6次输入错误造成锁卡的,持卡人应当进行密码重置或者解锁。银行账户应用密码的管理,遵循社会保障卡联名发卡银行的相关规定办理。
11、如何挂失社会保障卡?
答:社会保障卡丢失的,持卡人应当及时办理挂失手续,避免个人权益和账户资金受到侵害。社会保障卡挂失分为临时挂失和正式挂失。持卡人可以通过社会保障卡服务机构网点、12333电话服务热线、甘肃人社网上办事大厅办理临时挂失。或者持有效身份证件分别到社会保障卡服务机构、社会保障卡服务银行网点办理社会保障应用、银行账户应用的正式挂失。
12、如何解挂社会保障卡?
答:持卡人办理挂失后,未办理补领申请手续前,找回本人社会保障卡的,应当办理解挂,恢复该卡的正常使用。已办理挂失且完成补领申请的,不再办理解挂。持卡人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和社会保障卡,分别到社会保障卡服务机构、社会保障卡服务银行网点,办理社会保障应用、银行账户应用的解挂。
13、如何补换社会保障卡?
答:社会保障卡正式挂失后,需申请补发社会保障卡。社会保障卡到期、损坏,卡面污损、残缺不能辨认,持卡人的姓名、社会保障号码等关键信息发生变化,以及持卡人跨省流动产生参保地变化时需申请换发社会保障卡。持卡人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省内就近的县级及以上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办理补换卡。
14、违规用卡会产生哪些问题?
答: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将社会保障卡纳入依法证明身份的证件,提出两方面规定,一是对伪造、变造、买卖社会保障卡的行为人,追究刑事责任;二是对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社会保障卡的行为人,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违规用卡行为适用法律:
(1)社会保障卡作为身份凭证出现违规违法行为,适用于刑法关于伪造身份证件的规定。
(2)社会保障卡关联的医保个人账户或社保基金出现违规违法行为,适用于刑法关于诈骗公私财物的规定。
(3)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出现违规违法行为,适用于刑法关于银行卡(信用卡)诈骗罪的规定。
15、什么是社会保障卡加载的银行账户?
答:2011年8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文推动社会保障卡加载金融功能。加载金融功能后的社会保障卡,可同时作为银行卡使用,具有现金存取、转账、消费等借记卡(储蓄卡)各项功能,能够实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与金融支付业务的协同办理,方便人民群众更好地享受政府公共服务和金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