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保险时常常会看到“豁免”这个词,让人一头雾水,这到底是什么意思呢?
其实很简单,豁免(在保险中专指“保费豁免”)意思是在保险合同规定的缴费期内,投保人或者被保人达到了某种情况(如身故、残疾、轻症、重疾等),保险公司同意投保人不用再交以后的保费啦,但是合同还是一样奏效。
比如,王小姐为自己买了一份含轻症豁免的重疾险,缴费20年,在缴费第3年时王小姐不幸得了合同中约定的轻症,那么剩下17年的保费就都不用交了,但是这份保险的保障依然存在。
所以豁免对于消费者来说确实是一个很人性化的设计呀~
什么是投保人、被保人豁免?
投保人就是买保险交钱的人,被保人就是保险保障的人。像妈妈给孩子买保险,投保人是妈妈,被保人是孩子。
投保人豁免,指的是小A给小B投保,如果小A发生约定的轻症、中症、重疾、身故等等,那么小A给小B投保的这份保单剩下的保费就不用再交了,但是呢,小B的保单依旧有效,可以继续享受保障。
只有当投保人与被保人不是同一人时,“投保人豁免”这个功能才有意义。
被保人豁免,一般指的是自己给自己买保险的情况,即自己既是投保人,又是被保人。不过大多数的重疾险都是自带被保险人豁免的。
若是在保险缴费期间,投保人因为残疾、重疾或轻症疾病等某些特定情况造成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无能力缴纳后续保费,经由保险公司获准后,投保人可以不用再缴纳后续保费,但是保障不变,合同一直有效。
不过有的保险是自己给自己买保险,一旦理赔合同结束了,后续也是不用再交保费了,也就没有被保人豁免的说法了。
有没有必要附加投保人豁免责任?
那么投保人豁免责任有必要附加吗?
由于大部分产品的主险自带被保人豁免,就无需附加。但是从保障的角度讲,投保人豁免的确是有用的。
尤其是投保人身体发生重大变故(轻症、重疾、高残、身故)时,怎么样才能确保给家人买的保险不受到影响呢?
这就是附投保人豁免这一项保障能解决的问题。
也就是说,如果保单交费期没有结束,那后续未交保费就都不用再交了,而且呢,保单会继续有效。
但是一定要注意,附投保人豁免只会豁免某一份保单的未交保费!
举个例子,父亲给宝宝买了一份重疾险同时选择附加投保人豁免,那在父亲发生重疾或身故后,保险公司仅仅会豁免宝宝的这一份重疾险的保费。
投保人名下的其他保单如果也想享受豁免,那就要在投保时为每一份保单都购买附投保人豁免保障。但显然这不现实,因为并不是每一份保单都可选择附投保人豁免保障滴!(附投保人豁免只有部分长期险才有,像1年期的意外险、医疗险都是没有的)
再一个,只有选择附投保人豁免时,夫妻互保才有意义。
在均附加投保人豁免的前提下,只要夫妻一方患病,对方保单的保费就不用交了。
比如,夫妻互保各买了一份附投保人豁免的重疾险,并且该产品本身含有被保人轻症豁免;
那如果丈夫患轻症了,自己的重疾险因为患轻症豁免后续保费了;妻子的重疾险,同样因为有附投保人豁免保障,后续保费也不用交了,妻子患轻症也是一样的道理。
当然如果夫妻互投没有附投保人豁免的产品,也是可以的啦,但这样应该更多是在表达对对方的爱了吧。
附投保人豁免能有效防止因为投保人的健康问题而导致家人保单终止的情况发生,尤其是给宝宝买的保险,附投保人豁免意义更大一些。
下面这几个常见问题也要注意哦!
附加投保人豁免,投保人要和被保人一样符合健康告知,且一般不能进行只能核保,极少数产品可以人工核保。
自己给自己投保无需附加投保人豁免,也无法选择。目前,大部分重疾险产品自带被保人轻症、中症豁免,部分产品患重疾理赔后保障就中止了,自己给自己买用不上,重疾豁免,身故豁免也一样。
每款产品投保人豁免保障的内容可能不一样,有的投保人豁免是重疾、身故都能豁免保费,但可能有的产品只有身故才豁免保费,投保前记得看清楚条款要求。
所以投保人豁免不是必须要附加的,一定要按照自身情况而定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