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叫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又称个人公积金,就是指职工以及所属所在单位缴存的持续住宅储蓄金。住房公积金具备非营利,除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外,企业也会为职工交纳不少于职工自己交金额,并且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小于盈利性贷款。无论职工自身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或是职工所属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都属于职工个人财产。
住房公积金贷款就是指,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处应用住房公积金,授权委托金融机构向申请者发放贷款。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中有什么疑难问题
(1) 贷款资质。也就是否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 贷款额度。也就是可贷要多少钱?
(3) 贷款时限,也就是可贷多久?
(4) 贷款年利率。也就是贷款的年利率是多少?
(5) 贷款还款方式与月还款额度。也就是如何还款贷款,每月还款要多少钱? 三、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同时具有有什么样的条件
(1) 共同申请人在个人公积金管理处创建帐户,银行开户 1 年及以上而且持续 12 个月全额缴存(最近);
(2) 共同申请人的个人公积金在烟台市缴存或户籍为烟台市隶属县市;
(3) 如今在缴存情况;
(4) 申请者及配偶无未结清的个人公积金;
(5) 贷款人及其配偶户下个人征信报告务必优良,《个人征信报告》显示存有持续三期(含)或总计 6 期(含)或以上不良记录的(含贷款、信用卡,没有卡费、服务年费等)若因卡费服务年费必须金融机构给予证明或还贷收支明细;
(6) 所买住房买卖后进行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产权性质为转让,并有土地资源停止日期(借贷人贷款期限不能超过土地使用权证的多余期限);
(7) 自 2020 年 10 月 28 日起,撤销青岛市、威海市、潍坊市、日照四市缴存职工在我市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具备本市常住户口”条件的限制。四市缴存职工与当地缴存职工具有同样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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