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不是,失业保险金一般是按月领取,当月申领,次月派发。每一次申领,准许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最多为3个月。失业人员一次申领期满后依旧没有就业或者被终止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假如规定再次领取,务必再度申领。
可是,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内开设民营企业、担任个体经营者或自行组织下去就业,凭企业营业执照或其他合理证明材料、公司章程及能证明其投资入股状况的原材料,能够一次性领取剩余期限的失业保险金(再加上此次核准后已领取的月份,不得超过24个月),做为帮扶生产资金。
另特别注意的是,参与灵活用工缴费(灵活用工缴费交纳的是社会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工作的人员并没有交纳失业保险费,不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终止缴费后,如合乎失业保险金领取要求的,可以办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