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个人最高贷款额为20万元,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最高贷款额为1000万元,行政机关承担300万元以内的贴息贷款……
记者23日从省政府了解到
我省印发进一步支持大学生
若干创新创业措施
鼓励大学生创新创业
允许学生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
增加“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建设力度,推动省级示范学校覆盖面达到50%以上。建设培养一批高水平创新创业学校(实验班)和创新创业实践教育中心,鼓励高校开设创新创业微专业。完善创新创业课程体系,建设一批“专创融合”“思创结合”省级特色示范课程。完善灵活学制,让学生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
激起强烈的鼓励措施“互联网”大赛效能
增加办赛经费支持,增加办赛经费支持,“互联网”国家金奖和银奖项目各给予一定的奖励。深入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培训计划,构建大学生创新创业培训计划,构建大学生创新创业培训计划。“课程推广、项目实践、竞赛选拔、成果孵化”整合链。将大赛获奖情况作为本科院校获奖情况。“双万”计划,职业院校“双高”“双优”重要指标的计划评估和评估将是计划评估的重要指标“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纳入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考核评价体系,鼓励和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就地或返乡创业。国家竞赛金奖、银奖项目指导员可根据相关成果申请省级教学成果奖,或直接批准为省级教育教学改革重点项目和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优秀项目,申请指标单独列出。
实验培训平台资源对大学生开放
健全高校“创新孵化器人才培养”创新创业教育模式,推进高校科技园、大学生创业园、大学生创客空间等校园创新创业实践平台建设,开展系统孵化服务。整合国家和省级实验室、专业实验室、校企合作实验室等实验培训平台资源,对大学生开放。鼓励高校积极满足陕西经济发展需要,建设一批特色鲜明的校园创新创业培训基地和校企联合研发中心。结合学科和专业特点,与相关行业企业合作,建设若干校外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教学基地。“十四五”在此期间,评估了50个省级特色创新创业培训基地和300个省级大学生校外创新创业实践基地。
降低大学生创新创业门槛
降低大学生创新创业门槛,为大学生创业提供高效便捷的登记服务。政府投资开发的孵化器等创业媒体应安排一定比例的场所,在孵化期内免费提供给大学毕业生。鼓励各类孵化器向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开放一定比例的免费孵化空间,并将相关指标纳入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评估和评价。放宽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的进入条件,加强创新创业平台和媒体支持,提高创业企业的生存率。鼓励市政府开设创新创业服务中心(站),帮助高校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合作交流,做好大学生创新项目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创业大学生充分利用公司登记、减税等支持政策。
落实大学生创新创业减税政策
增加对高校教育教学改革的支持,以创新创业教育和大学生创新创业为因素,纳入高校财政拨款制度改革制度。大学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从事个体经营,符合要求的,在三年内扣除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费、地方教育附加费和个人所得税。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规定减免增值税和所得税。对于风险投资企业、天使投资者对未上市的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和种子期、初创科技企业的投资,按规定扣除所得税应纳税额。国家、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区、国家大规模创新空间的增值税、房地产税、城市土地使用税。
高校毕业生个人最高贷款额为20万元
鼓励和引导金融企业加快产品和服务创新,为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创业项目提供金融服务。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大学毕业生和小微企业申请贷款,降低贷款利率,简化贷款申请审计流程,提高贷款便利性。实施创业担保贷款贴现利息和奖励补贴政策,高校毕业生个人最高贷款金额为20万元,获得设区市级以上荣誉的高校毕业生企业家免除反担保要求。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最高贷款金额为1000万元,行政机关承担300万元以内的贴现利息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