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保险人或者其许可的驾驶人员使用商业保险车辆环节中,因以下原因导致商业保险车辆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①撞击、坍塌、跌落;②火灾事故、发生爆炸、起火(须另投自燃险);③外部物件跌落、坍塌;④风暴、沙尘暴;⑤遭雷击、冰雹、大暴雨、水灾、大海啸;⑥塌方、冰陷、崖崩、山崩、泥石流、山体滑坡;⑦运载商业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到洪涝灾害(仅限于有驾驶人员跟车照料者)。
产生风险事故时,被保险人为避免或者减少商业保险车辆损失所收取的必须的、科学合理的施救费用,由保险人担负,不超过投保金额的金额。
以前车损险展开了改革创新,将汽车保险之中的一些附加险导入到了车损险的保障范畴,包含全车盗抢险、发动机涉水险、自燃险、夹层玻璃独立损坏险、不计免赔、未找到第三者险、指定修理厂险。司机选购车损险就能获得这种险种的保障,不需要去独立选购,保障较为齐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