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纳税所得额是税收法律的常见专业术语,是测算所得税的计税基础,一般而言,应纳所得税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和征收率的相乘。
一、什么是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是纳税人在一定期内所获得的全部应税收入减除在该缴税期内依规容许减除的各种开支后的余额。
1.不同的所得税有不同的应纳税所得额,我们的生活中常见的所得税税收包含公司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其应纳税所得额详细如下:
(1)公司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不征税收入、各类扣除及容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
其表达式为: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不征税收入-各类扣除-以前年度亏损
(2)本人所得税
居民个人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总收入额减除花费六万元个税起征点及其重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规明确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其表达式为:应纳税所得额=总收入额-六万元个税起征点-重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别的扣除
2.应纳税所得额不是要缴纳的税金,反而是测算税款的根据。
所得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征收率
二、经典案例
小赵是一家国有企业的技术工人,2021年12月实发工资20000元,“五险一金”等重点扣除为4500元,享有专项附加扣除总共3000元,没有其他的免减收益及减免税额等情况。
(1)应纳税所得额
12月份的应纳税所得额=20000-5000(个税起征点)-4500-3000=7500元
(2)应纳所得税额
依据综合所得税适用的3%至45%的超额累进税率,12月份的应纳所得税额=7500*10%-210=540元。